深圳市消費者協(xié)會(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qū)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履行下面九項職能:
1、向消費者提供消費者信息和咨詢服務;
2、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jiān)督、檢查;
3、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4、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并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5、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鑒定部門鑒定,鑒定部門應當告知鑒定論;
6、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7、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和批評;
8、對商品和服務的質量、價格、售后服務和消費者的意見進行調查、比較、檢測、分析,并公布結果;
9、要求經營者采取必要措施保護消費者權益,監(jiān)督有關行業(yè)組織擬定格式合同的內容。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新洲南路4009號9樓
投訴電話: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