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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網(wǎng)評論員 梁煖
花有重開日,人生難再來。在平行時空中,一個人憑借著冒用的身份,將本應該屬于另一個人的人生換到了自己身上,比如羅彩霞,比如陳春秀。接連曝光的多起冒名頂替事件讓人觸目驚心,被冒名頂替者何其無辜!被偷換的人生該如何算?冒名頂替者又必須承擔哪些法律責任才能稍稍彌補另一個人失去的所有?
每個人的受教育權益,都應該得到保障。1月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教育法修正草案》擬進一步明確冒名頂替入學相關行為的法律責任:通過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等欺騙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學資格頂替入學的,或將被撤銷入學資格并責令停止參加相關國家教育考試一至三年;已取得學位學歷證書的將被撤銷;已經(jīng)成為公職人員的,將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理昭昭,此次立法,是針對此前被頂替者維權難的痛點對癥下藥。
用法律敲醒警鐘,用全鏈條式的追究與定責才能撫慰被冒名頂替的心靈與多年的損失。錯位人生的背后,是違法違規(guī)的一系列操作。我們嚴懲冒名頂替者之外,更要對弄虛作假鏈條上的其他人一查到底,才能保證高考的教育公平與機會公平。
冒名頂替,往往在信息審查環(huán)節(jié)上最容易出現(xiàn)紕漏,也少不了其他人的配合。就陳春秀一案來說,處理結果為多名官員被處分降職。在一系列冒名頂替案中,多數(shù)涉案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到行政或黨紀處分。除了“羅彩霞”案等極個別案例,鮮有涉案人員被處刑事處罰。有專家指出,作假鏈條上的違法違紀成本亟需提高,才能有更大的震懾力度,讓人不敢違法,不能違法。
此次修正草案,從立法層面最大程度為高考的教育公平擺正了法律的天平。希望從此以后,被冒頂替者有了更加犀利的法律依據(jù)。我們也希望,面對被頂替者面對的賠償?shù)偷痊F(xiàn)狀,相關部門在執(zhí)法和監(jiān)管環(huán)節(jié)上,更加保障被頂替者的合理訴求以及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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