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6月30日訊(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記者 張玲)6月28日-29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四十二次會議,對《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我市社會救助工作(民政方面)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進行審議。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委肯定了深圳的社會救助體系為保持社會穩(wěn)定提供了重要保障和良好支撐。
在加強和改進深圳社會救助工作方面,社會建設工委提出諸如健全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完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落實特殊群體兜底保障、加強社會救助能力建設、改善社會救助服務設施等建議。
記者注意到,初審報告對未成年人救助給予了特別的關注,報告建議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護體系,對全市孤兒、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等困境兒童實施動態(tài)管理,探索困境兒童臨時寄養(yǎng)制度;建議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嚴厲打擊強迫、誘騙未成年人流浪乞討等違法犯罪活動;及時將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納入低保范圍;組織開展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排查,切實落實幫扶救助措施;探索單獨設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提高服務困境兒童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