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wǎng)2019年11月3日訊 11月1日,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關于2019年深圳市童車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結果的通報,本次共抽查了17家企業(yè)生產銷售的35批次產品,檢驗發(fā)現(xiàn)不合格樣品7批次,不合格產品發(fā)現(xiàn)率為20%。其中,標稱為深圳的生產企業(yè)1家,抽檢產品1批次,未發(fā)現(xiàn)不合格產品。其他16批次產品均為深圳以外的生產企業(yè)生產。
此次監(jiān)督抽查發(fā)現(xiàn)不合格產品的童車類別為:玩具滑板車、其他類童車。其中,玩具滑板車不合格項目主要有:把立管強度、標識和警告、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增塑劑、可調節(jié)、可折疊的把立管和把橫管、剎車等項目;其他類童車不合格項目主要有:小零件、增塑劑、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把手和其他類似的管子等項目。
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童車產品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嚴格按照自己孩子的年齡挑選適合年齡段的童車。在挑選童車產品時,先要看清童車包裝盒(或袋)上的年齡范圍,年齡段的劃分是根據(jù)不同年齡組兒童的平均能力及童車本身的安全情況而定的,正確選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對孩子玩耍安全起到保障。
對于2~3歲兒童,一般可以選購扭扭車、滑行車等靠兒童的手或腳驅動的童車類產品,鍛煉兒童的手腳力量;對于3歲以上兒童,則可以選購電動童車、玩具自行車或玩具滑板車等需要較高操作技巧的玩具,可以鍛煉兒童的手腳靈活性和平衡能力。同時還應留意童車的限重要求和人員數(shù)量限制,避免出現(xiàn)超重使用童車。
2.嚴格按照說明書進行組裝。家長應確保所有零部件的安裝是準確和牢固的,并及時收好包裝用的塑料袋或繩索。每次使用前還應仔細檢查童車緊固件是否牢固,避免因為緊固件松脫而導致童車出現(xiàn)坍塌的危險。
3.安全充電。在為電動童車充電時,家長應避免兒童接觸童車,尤其是正在充電的帶電部件。另外,每次使用完電動童車后,家長應及時關閉電源,并且將電動童車放置于干燥的環(huán)境下。
4.注意安全使用。對于玩具自行車、玩具滑板車等需要較高操作技巧的童車類,使用前應為孩子佩戴防護裝備,如頭盔、護膝、護肘等;同時應提醒孩子在使用時要遠離人員密集的地方,避免傷及他人,更不能到公路上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