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的情形更廣
只要駕駛員在駕駛車輛過程中
存在手持、手點、觀看電子設備等行為
哪怕電子設備不在手上
都會被認定為交通違法行為
適用的操作對象更多
除了移動電話、平板電腦外
在行車過程中操作其他各種電子設備
如車載導航、車載電臺、PSP等
同樣會被認定為交通違法行為
有很多小伙伴會問
“開車不熟悉路況,看一下導航不行嗎?”
“網約車司機要接單怎么辦!”
別著急
只要駕駛員在開車過程中
犯了以下任何一條
交警蜀黍都會對其違法行為
作出相應處罰
持續(xù)操作電子設備超過一定時長
頻繁操作電子設備達到一定次數
使用電子設備觀看與駕駛無關的內容
總而言之,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
回復信息、發(fā)語音、刷抖音
看視頻、打游戲……
在一定時間內頻繁操作電子設備的行為
不僅存在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更是交警蜀黍查處的重點!
來看深圳交警詳細介紹▼
但如果在保證安全駕駛的情況下
司機迅速點擊導航、用耳機接聽撥打電話
營運車駕駛員秒接單等行為
還有這樣一群人
也是蜀黍重點“關照”的對象之一
營運車輛駕駛員長時間在路面行車
日常使用手機接單、操作導航較為頻繁
深圳交警明確規(guī)定了
出租車司機手機放置的位置
全市出租車司機
不得將手機放在方向盤左側
必須將手機放置中控位置
(即方向盤右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