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晚上,松崗交通稽查站與交警部門在107國道松安治超點攔截了一輛車牌號為粵AM0919的重型貨車。
執(zhí)法人員要求車輛在松安治超點的地磅進行現場過重,卻遭到了“3連拒”:拒絕過重、拒絕出示證件、拒絕進入安全區(qū)域???。
經現場地磅過重后數據顯示
該車車貨總重為94.12噸,軸數為6軸,荷載重量為49噸,其超限重量達到45.12噸,超載率達92%。
調查過后才知道,司機受廣州市明德運輸有限公司的安排,駕駛該車輛運輸環(huán)保建筑材料從東莞運往深圳公明馬田。可怕的是,出廠前,公司并未對該車輛進行過磅稱重檢驗!
針對上述車輛的違法事實依據,交警人員對其構成的違法行為開出罰單:
(1)扣留機動車(2)扣留駕駛證,并對當事車輛處26000元人民幣罰款,扣其當事司機駕駛證6分的處罰決定。
執(zhí)法人員當場責令該車進行卸貨整改,待車輛卸載完畢后對原超載車輛及轉運車輛進行了復檢,復檢結果符合規(guī)定限值。
車輛超載超限問題
為何總是屢禁不止、屢查不絕
大家應該看出來了
很大原因在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