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點,訴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提供咨詢服務
訴前調解直落審判 糾紛半天有定論
9點30分,特邀調解員李杏玲正在第三調解室為調解一宗買賣合同糾紛而忙碌著。糾紛雙方當事人簽訂了名牌潔具買賣合同,買方拖欠11萬余元款項久未支付,賣方遂訴至法院。
福田法院擁有一支393人的特邀調解員隊伍,吸納了來自各行各業(yè)的高端人才,有著豐富的調解經驗和調解技巧,在他們的努力下,大量糾紛在訴前得到及時高效化解。就在李杏玲開展調解的同時,另外三間調解室也沒閑著,調解員王軍在調解一宗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員閆家瑩在調解一宗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而調解員黃月娥正在耐心做著兩位離婚當事人的調解工作。糾紛類型各不相同,無論什么類型的糾紛,都能在這里獲得專業(yè)調解。
10點10分,李杏玲調解的這宗案件因雙方分歧太大未能達成調解。這時,福田法院高效順暢的訴調對接機制發(fā)揮了作用,案件很快完成立案,經繁簡分流簡案快辦機制流轉至速裁庭。速裁庭伍建卿法官通過“瑤光”慧平臺查看全院法庭實時使用狀態(tài),很快找到了空閑法庭,進行了在線智能排期,10點30分,這宗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就坐在她面前開始庭審了。
這宗案件的調解工作并沒有白費,通過調解,緩解了當事人對立情緒、梳理了爭議焦點,減少了審判難度和壓力,極大提升審判效率。庭審語音轉文字系統(tǒng)在悄無聲息中形成了庭審筆錄,僅僅經過半個多小時的庭審,伍建卿法官就作出了裁判并當庭宣判。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訴前調解的工作成果。
從訴前調解到宣判,整個過程歷時不到2個小時,福田法院的速度讓記者在心中暗暗點贊。成長于深圳中心城區(qū)的福田法院,傳承了敢闖敢試的特區(qū)精神,在全國法院中堪稱改革大戶。該院推行的“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繁簡分流簡案快辦機制改革”這一改革組合拳表現尤為亮眼。
福田法院的改革思路很清晰:通過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引入更多社會專業(yè)力量開展訴前調解,讓簡單糾紛盡早化解;對訴前調解未成的,通過訴調對接機制深度銜接繁簡分流機制,優(yōu)先轉入速裁,實現案件二次分流,用20%的人力化解80%的案件,同時解放更多人力處理復雜案件。這一改革組合拳的成果十分顯著,2018年,福田法院辦結案件107301宗,同比上升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