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jié)臨近,一些搶票軟件又活躍起來。據媒體統計,今年春運有五六十家平臺推出了搶票軟件,并提供有償服務。且同往年相比,今年的搶票軟件又出現了很多“新花樣”。
據央視報道,有些網絡平臺推出了“優(yōu)先出票權”和“光速加速包”,價格從10元到50元不等,號稱可以把搶票的速度提升30%—50%,但一些人付了錢卻依然沒買到票。還有部分第三方軟件推出了“好友助力搶票”,即只要把購票鏈接轉發(fā)給好友,獲得30人的點擊助力,同樣可以獲得與花50元錢相同的VIP搶票功能,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病毒式廣告。央視記者調查發(fā)現,許多第三方購票軟件不僅收費項目多,而且大多數軟件都把收費服務選項做得十分隱蔽,購票者一不留神,就有可能“被購買”付費服務。
搶票軟件實質上是一種委托代理服務,即由軟件運營方使用購買人的身份信息購買車票。搶票軟件利用技術的方式搶票,本身沒有價值判斷,無所謂好或壞,但如果高價賣票,涉及到行政甚至刑事上的倒賣車票、非法經營罪,則另當別論。
而據鐵路部門介紹,第三方軟件的相關機器特征已經被識別并被實施限制措施。也就是說,即使用戶花錢購買了加速服務,購票的成功率也絕不會像各個搶票軟件顯示的一樣。那么一些搶票平臺聲稱可以將搶票速度提升30%—50%,則有虛假宣傳的嫌疑。此外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搶票軟件默認用戶購買加速包,讓用戶多支付服務費用卻不知情,這已涉嫌違法。
對于這種情況,相關部門給出了一些善意的提醒。比如鐵路部門提醒:為出行安全,最好不要通過第三方代購網站和手機客戶端購票。深圳消協也提醒:春運搶票謹防套路,警惕搶票軟件等第三方平臺的“默認勾選”和“默認搭售”等捆綁銷售模式……應該說這些提醒都很重要也很必要,但是消費者不是孫悟空,沒有火眼金睛,在歸家心切的情況下,也容易掉入陷阱,在這個時候,如何填平陷阱比提醒更為重要。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要完全杜絕搶票軟件并不容易,但可以規(guī)定搶票費用上限以及退款規(guī)則。同時,對線上線下的售票比例也應有一個合理設定,避免搶票破壞購票公平。此外,對于購票者個人信息的保護也應給予更多關注,防止個人信息泄露事件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