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62家網貸平臺被警方立案偵查
追贓挽回損失23億余元,對190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深圳特區(qū)報2019年01月11日訊 借P2P網貸平臺(下稱“網貸平臺”)頻現(xiàn)無法兌付之機,部分借款人惡意逃廢債,逾期不還款,意圖待平臺資金鏈斷裂倒閉,從而逃脫還款義務。對此,深圳警方嚴厲打擊,已處理15人,涉及11個網貸平臺。截至目前,深圳警方已對62家網貸平臺立案偵查,對190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為投資群眾追回23億余元經濟損失。
深圳62家網貸平臺被立案偵查
1月10日,深圳警方召開打擊P2P網貸平臺借款方惡意逃廢債新聞通氣會。記者從會上獲悉,自去年5月以來,我市多家網貸平臺出現(xiàn)無法兌付問題,造成投資群眾經濟受損。在上級公安機關和市委市政府的統(tǒng)一部署下,深圳警方成立涉眾型金融風險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全力開展刑事打擊和追贓挽損等相關工作。
在案件偵辦工作中,深圳警方開通全天候報警綠色通道,并研發(fā)微信報警小程序,方便群眾對網貸平臺的投訴、舉報和控告。截至目前,超過1.8萬名投資人登記了相關信息,超過60家P2P平臺可供查詢及報警登記。
據統(tǒng)計,目前,深圳警方共對62家網貸平臺立案偵查,對190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涉案金額達400多億元,受害投資者達10萬余人;開展“獵狐”追逃,從境外抓獲9名涉網貸平臺犯罪嫌疑人。
此外,深圳警方全力做好追贓挽損工作,截至2019年1月9日,全市公安機關完成相關案件追贓挽損折合人民幣23億余元。對涉案財物的處置,將依法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在訴訟終結后,返還集資參與人;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
“老賴”惡意逃廢債800萬被抓
記者還了解到,在涉案網貸平臺風險爆發(fā)后,部分網貸平臺借款方借機不履行還款協(xié)議,出現(xiàn)惡意逃廢債新情況。
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楊弘告訴記者,所謂惡意逃廢債,是指在網貸平臺出現(xiàn)無法兌付問題這一背景下,部分借款方明知平臺涉嫌犯罪仍通過其借款,在借款到期后,有履行還款能力而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楊弘表示,此類行為不僅嚴重阻礙了追贓挽損工作進度,并加劇其他網貸平臺風險爆發(fā)。此類情節(jié)嚴重、經催收后仍不履行還款協(xié)議者,涉嫌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
南山公安分局通報了一起典型惡意逃廢債案例。據辦案民警介紹,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明知其借款的網貸平臺從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情況下,從2017年9月開始,以本人實際控制或者參股的成都某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的名義,陸續(xù)在平臺繼續(xù)發(fā)布借款標的,以“借新還舊”的方式繼續(xù)非法吸收投資人投資款。截至案發(fā)前,王某直接非法吸收投資人投資款人民800萬元。案發(fā)后,王某怠于履行還款義務,造成投資人投資款無法追回。
2018年11月,南山公安分局派員奔赴外地將王某押解回深,檢察機關已對該名“老賴”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準逮捕。
據悉,深圳警方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截至目前共處理15名涉嫌惡意逃廢債的嫌疑人,涉及11個網貸平臺,追回欠款4億余元。
失信“老賴”有可能終身禁止從事金融行業(yè)
為何惡意逃廢債行為頻現(xiàn)?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二大隊大隊長李超曄分析,網貸行業(yè)征信體系缺失是重要原因之一。對此,深圳警方已將網貸平臺借款人逾期欠款信息全部接入深圳市互聯(lián)網金融協(xié)會、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guī)定》,借款人惡意逃廢債不僅要承擔逾期罰息,同時還會受到信用制裁。情節(jié)嚴重者涉嫌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市金融辦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深圳已將431家網貸平臺納入整治范圍,且按上級要求上報惡意逃廢債的借款人及失信高管名單。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市已陸續(xù)向全國互聯(lián)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三批惡意逃廢債重點人員名單,涉及金額7.9億元,且將報送的逃廢債信息納入征信系統(tǒng)和“信用中國”數(shù)據庫,對相關逃廢債行為人形成制約。
下一步,該辦將繼續(xù)加強逃廢債信息收集和上報工作,同時充分利用深圳市公用信息管理平臺,會同發(fā)改委、工商等相關部門,建立失信人員聯(lián)合懲戒機制,對納入失信名單的人員采取不允許設立商事主體,嚴禁金融從業(yè)等限制。(記者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