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12月3日訊(記者 鄭曉鵬)喝酒不開車,酒后找代駕。可是,酒醉后的他明明叫了代駕,路上卻還是被交警逮了下來,這是什么情況?
據“深圳交警權威發(fā)布”微信公眾號消息,2018年11月26日凌晨2點,雨后的羅湖仙湖路車流稀少,一片寂靜。突然間,一輛正常行駛的車牌號為粵BD5***的白色小車撞上了路邊的人行輔道。
凌晨2時10分許,深圳交警接到警情通知后,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進行調查處理。
交警到達現場時發(fā)現,事故中涉事車輛右側車頭部分受損凹陷,車身也在撞擊中留下了明顯的剮蹭痕跡,除此之外,路基也在撞擊中受到部分損壞,所幸的是未造成人員傷亡。經查實,這是一起單方交通事故。
坐在駕駛位上的馮某見到前來處理的交警,頓時神情緊張起來,一打開車窗,濃濃的酒氣朝著交警撲面而來。
隨后,現場交警依法對駕駛員馮某采取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151mg/100ml,已經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經初步了解并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取證后,現場交警依法將肇事者馮某帶往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并將其帶回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馮某自述,當天晚上他在羅湖某產業(yè)園區(qū)附近和朋友聚餐,期間喝了二兩白酒,準備離開時馮某其實已經叫了代駕師傅。
經調查了解,當天凌晨2點左右,代駕司機于某接到馮某的訂單后到達約定的地點,接到了滿身酒氣的馮某,并開著馮某的車上路了。
然而開了不到三百米,意想不到的事情發(fā)生了......
嫌棄代駕 半路將其趕下車
由于代駕司機于某對前往路段不熟,準備通過手機軟件進行導航,卻沒想到,如此平常的動作竟引起車主馮某的不滿。于是神志不清的馮某將司機于某趕下車,并且不理會于某的勸告,獨自駕車揚長而去。
出于安全考慮,代駕司機于某當下立即采取報警處理。
然而,面對自己這一行為,馮某給出的解釋卻是:“駕駛員水平太差,讓我感覺到危險。”
酒精未退神志未清,這樣開車就安全?
“酒駕”猛于虎,人在飲酒后,視野會縮小,對光線、聲音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無法及時判斷車距和速度,同時,因為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協(xié)調能力會下降,也容易困倦,勢必不利于規(guī)范駕駛和安全行車。
經過一夜醒酒,馮某也對其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表示后悔不已。目前,馮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如今,馮某不僅要自己為交通事故后果“買單”,更因涉嫌違法犯罪,只能在鐵窗下與2018年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