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份外賣包裝上
均未見保質期
《規(guī)范》中還指出:宜在食品盛放容器或者包裝上,標注食品加工制作時間和食用時限,并提醒消費者收到后盡快食用。然而,記者卻注意到四份外賣,沒有一份標注了制作時間和使用時限,消費者根本無法明確了解這些外賣的“出生時間”。
除此之外,《規(guī)范》中還指出入網(wǎng)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在網(wǎng)上公示菜品名稱和主要原料名稱。記者注意到,在外賣平臺上,大部分商家都對菜品原材料進行了標注,但仍有部分商家標注的較為籠統(tǒng),而對于一些套餐中的配餐,并沒有做出明確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