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這輛保時捷三年10次超速,最快176,終于出了大事故!
深圳新聞網(wǎng)10月8日訊(記者 劉婷) 2018年10月6日17時08分許,黃某火駕駛粵BUK918號小型越野車在福田區(qū)沙嘴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至沙嘴村牌坊路口時,車頭左側與李某榮駕駛的正在人行橫道上由東向西行駛的無號牌電動車左側發(fā)生碰撞,造成兩車部分損壞、李某榮當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情速遞
2018年10月6日17時08分許,黃某火駕駛粵BUK918號小型越野車在福田區(qū)沙嘴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至沙嘴村牌坊路口時,車頭左側與李某榮駕駛的正在人行橫道上由東向西行駛的無號牌電動車左側發(fā)生碰撞,造成兩車部分損壞、李某榮當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現(xiàn)場
事故現(xiàn)場位于福田區(qū)沙嘴街道辦沙嘴路沙嘴村牌坊路口,路口無紅綠燈,兩側有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道車流量一般。
交警調取了在沙嘴村牌坊里面的一個監(jiān)控視頻,僅看到李某榮由村內騎行到沙嘴路后進入人行橫道,之后視線被綠化樹遮擋,在進入人行橫道20余秒后,被黃某火駕駛的小型越野車撞倒。
當事人情況
小型越野車駕駛員:黃某火,現(xiàn)場吹氣式酒精測試值為0;經查詢,黃某火自2000年8月4日領取C1機動車駕駛證;
近三年來共有19單交通違法
其中10單為超速
共被扣分63分▼
無號牌電動車駕駛人:李某榮,家有70多歲父母、妻子及兩個未成年孩子。經查詢李某榮無機動車駕駛證;
現(xiàn)場勘察及初步調查
黃某火自述:其正常駕駛粵BUK918號小型越野車行經人行橫道時,在其右側有一輛大巴車遮擋了右側視線,當其進入人行橫道時,李某榮駕駛電動車從大巴車車頭由右向左沖出,其采取措施已經來不及。
警方調看了黃某火的手機通話和微信聊天情況,未發(fā)現(xiàn)事故發(fā)生前黃某火有使用手機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p>
事故成因(初查)
根據(jù)黃某火的自述,結合現(xiàn)場視頻及案發(fā)現(xiàn)場前的視頻綜合分析:
1
黃某火駕駛機動車時右側視線被遮擋的情況下,未注意觀察道路上的交通情況,且在行經人行橫道時未減速行駛是導致此事故發(fā)生的一方面原因。
2
李某榮駕駛電動車橫過機動車道,未下車推行,導致此事故發(fā)生的另一方面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