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不給繳納社保?不簽合同就不用繳社保?人事檔案沒轉(zhuǎn)移到單位不繳社保?……節(jié)后深圳求職高峰期隨之而來,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溫馨提醒廣大勞動者,對于用人單位以種種理由停繳或緩繳社保等損害勞動者勞動權(quán)益的行為,要理直氣壯地說“不”,并向社保部門投訴。
套路
試用期不給繳納社保
單位以試用期為由,不為員工繳納社保,這合法嗎?
市社保局解釋:不合法,企業(yè)在試用期期間也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根據(jù)《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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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員工承諾棄繳社保
有些用人單位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出具一份書面承諾,承諾書中寫明:員工自愿放棄該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公司將社會保險費作為工資的組成部分,直接支付給員工。這種行為合法嗎?
市社保局表示:這是不合理且違法的。據(jù)《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套路
人事檔案沒轉(zhuǎn)移到單位不繳社保
新員工入職,由于人事變動的關(guān)系,之前的人事檔案可能沒有及時從原來的單位調(diào)來,沒有人事檔案用人單位就無法為員工繳納社保嗎?
市社保局認為:人事檔案并非繳交社保所需條件,不能成為用人單位不繳社會保險的理由。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套路
不簽合同就不用繳社保
不簽勞動合同就不用繳社保?
市社保局表示:當用人單位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拒絕繳納社保時,員工可以提供以下證明,證明與單位之間的勞動關(guān)系: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guān)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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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支付現(xiàn)金方式取代繳社保
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但是會給員工發(fā)一筆社保補助費,用現(xiàn)金代替社保繳納。這樣可行嗎?
市社保局解釋:根據(jù)《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庇萌藛挝缓蛡€人不得私下就社會保險費進行約定,由用人單位支付現(xiàn)金,員工個人自行辦理社保繳納的做法,不可取。